会议要求,一是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两项制度,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提前报备制度、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检查制度;二是严格监管,确保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进入“豫冷链”系统;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推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 预防性消毒证明、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豫(郑)冷链”追溯码 ;是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专人、专区、专用通道、闭环管理”要求;是否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要求, 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好相关场所和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等物防措施落实。四是严查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强化“豫冷链”线上监管功能推广使用,切实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