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蔬菜冷链食品“人物同防”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07-21
为全面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隐患,筑牢“外防输入、人物同防”防线,切实保护好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蔬菜冷链食品“人物同防”工作提示如下:
01
自即日起,凡从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张苏滩片区等中、高风险区首站进入我市辖区内的蔬菜和冷链食品,必须提前24小时通过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报备,经统一查验、核酸检测、消杀后,方可贮存、加工和生产经营(含销售、餐饮等)。
02
凡近期有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张苏滩片区等中、高风险区来(返)银人员或与已公布阳性感染者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如实报备,分别落实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措施,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同时应加强日常监测,严格落实扫“白银快办”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措施。
03
广大蔬菜和冷链食品经营者应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保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平稳,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牟取非法利益。凡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借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造成价格过快上涨的,都属于严重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通报。
04
广大市民群众应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信息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要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05
广大市民群众应密切关注个人及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