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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苏云喜向记者介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系统追溯、制度规范、全面排查、通报促动”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建立完善“人、物、环境”共防防线。开通追溯系统(“蒙冷链”),制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1号公告》,全面实行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规定凡从外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登录“蒙冷链”进行信息报备,货物抵呼后经卫健部门核酸检测合格,并赋“蒙冷链”电子追溯码后,方可销售。
同时,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予以封存,待检测后按规定处理。严格实施从业人员登记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对新进员工和返工人员14日内行程与健康状况进行登记,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员工全面做好个人防护。
截至10月26日12时,呼和浩特市注册“蒙冷链”系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214家,发码量11916个。目前,累计检测各类食品、外包装、生产经营环境、从业人员等18.37万件次,检验结果全部为阴性。同时,采取线上巡查和线下监管排查相结合方式,深入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对于不履行“24小时报备”制度、落实“批批检”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防严控冷链食品风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发展趋势,逐步将国产冷链食品纳入“蒙冷链”系统,形成冷链食品“一体化、全链条”管理模式,实现冷链食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查验”,严防严管严控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过程中,务必要查看“蒙冷链”追溯码,凡是没有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不要购买。发现未申报、未赋码、未公示的进口冷链食品要通过12315投诉举报,以防“涉疫”进口冷链食品带来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