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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及非食品冷链物品大排查
发布时间:2021-12-17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进口冷链食品及非食品冷链物品疫情防控排查工作, 防控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疫情传播风险。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方面, 要求各县区与经营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配合卫健部门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并将《承诺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经营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要完全符合《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三方冷库日常检查表》相关规定,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注册入网“河北省食品追溯系统”, 将进口冷链食品有关信息录入追溯系统;进口冷链食品每个独立外包装上需加贴冷链追溯码。
进口非食品冷链物品疫情防控方面, 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企业、 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进口冷链物品表面新冠病毒污染监测, 落实冷链物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消杀灭毒、 人员防护等措施;对第三方冷库、大型食品生产企业、 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等高风险企业单位, 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 对进口冷链物品采取每件必检、件件消毒、合格入库;建立进口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和抽查工作台账,明确检查时间、人员等关键信息, 确保 “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督促企业做好消毒处理工作, 规范建立消毒记录台账。
截至目前, 全市共排查食品生产企业90家次、食品销售企业152家次、 餐饮服务单位173家次、第三方冷库37家次,排查出进口冷链食品135.32吨, 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另排查进口非冷链货物或有库存进口非冷链货物生产经营单位18家,进口冷链药品经营企业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