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加强从业人员新冠病毒防控健康管理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入职员工需出具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并掌握员工流动及健康情况。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51号)进行核酸检测,并适当增加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高风险岗位人员检测频次。
02
强化装卸储运及生产加工人员防控
对集中监管仓及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首次直接接触未经预防性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如搬运工、装卸工、消毒人员等),要求人员固定、闭环管理,并按要求核酸检测。
运输冷链食品过程中严禁开箱、倒货,确有必要开箱、倒货的要按照《消毒指南》(第二版)要求进行消毒。
03
落实生产加工过程防控要求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应配备专业消毒人员和专用设备严格遵循《消毒指南》(第二版)附表对冷链食品、生产设备、环境等进行消毒,要加强对消毒人员岗前系统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按照《消毒指南》(第二版)附件要求开展消毒效果评价,无评价能力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要聘请当地疾控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消毒机构实施评价。
让我们一起看看
进口冷链食品如何防控与消毒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
(第二版)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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