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违反“八不”要求,受到了关停整改处理,现予以公开曝光。
张某奎(九户大集水产品经营户)
存在问题:未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未落实进口冷链“四专管理”。
存在问题:未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未落实进口冷链“四专管理”,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查验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所涉进口冷链食品及其经营场所环境、从业人员等,已经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进行了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业户:
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以及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
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主动扫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做到放心消费。欢迎市民对不亮码销售、票证不全等违法违规食品经营用户,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